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有机更新(二期)第九批次腾退企业厂房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有机更新(二期)第九批次腾退企业厂房拆除项目
对投标人的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另外具备B类人员证书。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登记时须提供: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人员证书)的资料复印件一份,登记表上需注明所报项目负责人的手机联系方式,所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件或证书可通过网络打印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的,可用加盖公章的证书打印件代替)
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费用在登记时缴纳
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东路208号建协大厦10楼1005室
注:登记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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