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格迈能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精神,拟对该地块规划条件进行变更。
为贯彻“阳光规划”精神,特将该规划条件变更意向向社会公示。
1、建筑密度:由“低层不超过45%,多层不超过40%”调整为“不超过60%”;
2、绿地率:由“15%以上”调整为“不小于10%”。
公示方式: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电或来信向县住建局“阳光规划办公室”反映。
来信请寄:嘉善县解放西路68号 邮编314100
[斯格迈能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 2006G-26号地块]
二、用地面积:13333.3平方米(20亩);
四、建筑容积率:不小于0.7,不超过1.6;
五、建筑间距要求:按消防规范要求留足间距;
六、建筑物退让红线(边界)要求:南侧后退红线米以上,其他三侧临红线处应满足消防部门要求留足消防通道;
七、建筑物高度控制:24米以下;
九、建筑基地地面高程:宜与南侧道路路面标高相衔接,并不低于黄海高程2.92米;
十、停车场地要求:机动车位0.1/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职工数的80%;
十二、建筑造型要求:新颖、美观、有时代特色,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对沿路建筑立面作重点设计;
十三、其他要求:1、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禁止企业内部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设施;2、提供有资质单位地质勘查报告,按要求的防护措施实施;
十四、未尽事宜应以相关规范及《嘉善县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嘉善县丁栅总体规划》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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