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临时用地信息公布(202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用地单位申请,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了海盐县相关建设项目施工所需的临时用地,现将相关审批情况公布如下: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Ⅹ标项目
武原街道城南村、大刘村、富亭村、华星村、金星村、首荡村,东至苗木地、西至农村道路、南至田地、北至田地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Ⅹ标项目
武原街道富亭村,东至武袁公路,西至河道,南至空地,北至河道
信息来源: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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