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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双凤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008G-105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嘉善双凤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008G-105号地块,位于嘉善县西塘镇荷池村,根据项目联审会议纪要精神,需对该项目规划条件向社会进行变更公告,现将该规划条件变更意向向社会公示。

  1、建筑密度:由“低层不超过45%,多层不超过40%”调整为“不大于50%”;

  2、建筑物高度控制:由“2层以上(除特殊行业外)”调整为“不大于24米”;

  3、停车场地要求:由“机动车位0.2 /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职工数的80%”调整为“机动车位不小于0.3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不小于0.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公示方式: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电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三、 用地面积:6500平方米(9.75亩);

  五、 建筑容积率:不小于0.8,不超过2.0;

  六、 建筑间距要求:按消防规范要求留足间距;

  七、 建筑物退让红线(边界)要求:四侧临红线处满足消防部门要求留足消防通道;且确保与已有农居点的安全间距要求;

  八、建筑物高度控制:不大于24米;

  十、建筑基地地面高程:宜与北侧道路路面标高相衔接,并不低于黄海高程2.92米;

  十一、停车场地要求:机动车位不小于0.3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不小于0.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十三、建筑造型要求:新颖、美观、有时代特色,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

  十四、其它要求:1、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禁止企业内部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设施;2、原则上8米以上不再按两层计算容积率; 3、确保与光缆的安全间距要求;4、涉及高压线安全间距须按供电部门相关要求执行;5、本规划条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附件,原规划条件作废;

  十五、未尽事宜应以相关规范及《嘉善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塘镇工业功能区(荷池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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