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审核公告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下列宗地土地登记事项的审核情况以予公告。若各土地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即认为此公告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为嘉善县大云镇曹家村经济合作社注册登记,并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该宗地具体位置、形状及大小见测绘图。
嘉善县大云镇曹家村经济合作社(原跳渡粮食饲料加工厂)
受理申请复查地址:县国土局地籍科(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国土窗口(嘉善大道100号)、大云国土所(大云镇云寺西路135号);联系电线。嘉善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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