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聚丰箱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拉杆箱4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浙江聚丰箱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拉杆箱
3、建设地点:企业选址于嘉善县惠民街道通兴路83号,租赁嘉善志高制衣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3286.51m2。建设项目东侧邻小路,隔路为农田;南侧自西向东为嘉善惠民街道综合文化站、大通村民居(1户);西侧邻小路,隔路为大通村民居(新一街居民点);北侧邻通兴路,隔路为嘉善天宸制衣厂。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0万元。项目购置吸塑机、打钉机等设备,形成年产拉杆箱40万只的生产能力。
项目主要生产拉杆箱,产品生产工艺为:
→弯框→冲孔→时效→氧化(外协)→
塑料板材→吸塑→锯边→打孔→→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项目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相对2#厂房一层生产车间距离/m
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等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工业区,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不涉及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分析,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废水不排入内河。因此,在正常生产及雨污分流情况下,项目废水对周边内河基本无影响。
根据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吸塑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拟在吸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捕集率约为85%,风机总风量约1000m3/h,有机废气捕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净化效率约为75%。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排放限值内(60mg/m3)。在采用EIAProA2018大气预测软件判定后,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于吸塑机、铆钉机等设备运转噪声。根据预测分析,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生产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
加强车间通风,车间采用机械通风,保证车间通风换气达到6次/h以上,另外加强操作工人劳动保护;项目拟在吸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捕集率约为85%,风机总风量约1000m3/h,有机废气捕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净化效率约为75%。
项目设备选型时,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设备安装消声器。
项目厂区固废按要求分类收集。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嘉善县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嘉善县域总体规划、符合嘉善县惠民街道大通村规划;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对象、范围:项目周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治理措施等环保意见。
公示起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本次公示采取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网页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众(个人或团体)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单位名称:浙江聚丰箱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嘉善县惠民街道通兴路83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邮编:310012
单位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西校区2号实验楼
联系电线)项目审批部门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联系电话:
发布单位(盖章):浙江聚丰箱包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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