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双示范”建设生态环境准入“集成”改革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23〕44号),高效服务三个“一号工程”,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现将《嘉善县“双示范”建设生态环境准入“集成”改革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7月2日下班前通过电子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嘉善生态环境分局。
信函地址:嘉兴市嘉善县嘉善大道58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嘉善厂房土地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