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土告〔2024〕拍字第51号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集土告〔2024〕拍字第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审核,安吉县递铺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街道东山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安吉县天荒坪镇井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安吉县天荒坪镇港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五宗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安吉县递铺街道双河村梅园桥头区块
安吉县农科区东山垓村上母弄地块二
安吉县天荒坪镇井村村浒溪河道左岸一号地块
建筑高度不低于三层且原则上不高于24米(消防高度)
安吉县天荒坪镇井村村浒溪河道左岸二号地块
建筑高度不低于三层且原则上不高于24米(消防高度)
天荒坪镇港口村东山小微产业园一号地块
建筑高度不低于三层且原则上不高于24米(消防高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万先生、彭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胡女士、黄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人(出让人):安吉县递铺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联系人(出让人):安吉县递铺街道东山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电话:;
联系人(出让人):安吉县天荒坪镇井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电话:;
联系人(出让人):安吉县天荒坪镇港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电话:;
安吉县递铺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安吉县递铺街道东山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安吉县天荒坪镇井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安吉县天荒坪镇港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版权声明:本文由嘉善厂房土地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