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嘉善产业新闻 > 正文内容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4年度头部百一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admin6个月前 (11-26)嘉善产业新闻19

  你市《关于申请福清市2024年度头部百一十三批次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4〕20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1.2919公顷(其中耕地0.6259公顷)、未利用地0.067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镜洋镇磨石村水田0.6259公顷、园地0.1092公顷、草地0.3416公顷、其他农用地0.215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52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585公顷、水域0.0675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707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联系我们隐私保护使用帮助加入收藏取消收藏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蕞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嘉善厂房土地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求车站北路243号楼有机更新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的公告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求车站北路243号楼有机更新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补助暂行办法》及《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修订后的《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寓房安置价格标准的通知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寓房安置价格标准的通知

  善政办发〔2018〕22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寓房安置价格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寓房安置价格标准的通知...

嘉善县建设局召开干窑镇北弄等四地块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会

嘉善县建设局召开干窑镇北弄等四地块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会

  2月23日下午,嘉善县建设局召集县人大、政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干窑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干窑镇国有土地上北弄等四地块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会,会议由县征收管理中心主任林...

回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

回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48条规定,拟征收回民区攸攸板镇孔家营村1.7732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四至为倘不浪村以西、新华西...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分局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分局

  为更好的转变大亚湾区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大亚湾区区域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区管委会开展大亚湾区千亿级产业园(塘横片区)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区管委会工作部署,需对项目四期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