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临时用地信息公布(202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用地单位申请,我局审批了相关建设项目施工所需的临时用地,现将相关审批情况公布如下: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X标项目(武原办公用房)
武原街道大刘村,东至空地,西至铁路主线,南至河道,北至空地
信息来源: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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