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因土地承包闹纠纷新沂法院诉前调解平息纷争
中新网江苏新闻8月27日电(赵雨秋 杨滨旭)新沂市两位村民因为土地承包费用未按时交付产生纠纷,闹上法庭。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此案,经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多方调解,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村民周某将土地承包给孙某并收取土地承包费,孙某未按时给付费用,周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孙某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承包的土地并支付所欠费用。
新沂市人民法院瓦窑法庭受理了案件,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梳理案情。法官认为该纠纷法律关系较清楚,标的额不大,适宜通过诉前调解快速化解。在联系纠纷双方并征得同意后,法官将该案通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委派给新沂市合沟镇人民调解员崔玉国进行诉前调解。
人民调解员详细了解了案情,初步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经沟通协商,孙某愿意与周某续签承包合同,希望周某适当减少承包费用,双方同意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随后,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一同前往村委会和承包地,现场向各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典型案例,消除当事人的认识误区。通过“背对背”等方式多次调解,双方蕞终达成一致意见,孙某一次性向周某支付所欠的承包费用,双方续签了承包合同。
据介绍,瓦窑法庭将辖区人民调解员嵌入审判团队,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便捷当事人等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实现“道理讲清、纠纷结清、事务办清”。(完)
宿迁宿豫警方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
徐州鼓楼区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系列活动
医科院校研究生院联盟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论坛举办
南京栖霞区积极打造商业综合体垃圾分类示范品牌
2024环湖YE美·星光节:焕新消费新业态
跨国公司江苏行—盐城零碳产业园国际合作交流会举行
第二十七期“江苏省台商大讲堂”在徐州开讲
改革赋能 探索乡村共同富裕新路径
江苏首次全覆盖披露省属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由嘉善厂房土地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