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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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尼勒克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咨询服务
标项名称:尼勒克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咨询服务
简要规格描述:尼勒克工业园区产业规划调研,编制《尼勒克工业园区产业规划》。重点解决工业园区产业发展问题,主要包括产业现状和问题诊断,总体定位和发展目标,产业定位和产业体系,产业布局和重点项目,发展策略和保障措施等,为工业园区发展确立具有竞争力、可持续的产业发展体系;按照园区建设政策要求和负面清单要求,实施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咨询过程辅导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交成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5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预留供应商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特别提示: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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