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善县大云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性质、规划指标、路网等进行调整的批前公告
今有《嘉善县大云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局部用地性质、规划指标、路网等进行调整,为贯彻“阳光规划”精神,特将专题报告主要内容(方案)向社会公示。
对青云路线型进行调整,道路路幅宽度保持18米不变;取消昌盛路与广瑞路交叉口以南段的道路; 取消青龙街与青云路交叉口以东段的道路;双友东路北侧新增横一路,路幅宽度为10米;沿大云港北侧新增横二路,路幅宽度为7米; 在双友路与平黎公路交叉口新增一个开口。
(1)010302调整后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3.21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2,建筑密度不大于10%,绿地率不小于65%,建筑限高为12米,配建地下停车场(200个停车位)和公厕;
(2)010304调整后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4.01公顷,容积率1.5-2.5,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3)010307调整后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4.80公顷,容积率1.5-2.5,配建15班幼儿园,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4)010310调整后为行政办公用地(A1),用地面积0.26公顷,容积率1.0-2.0,建筑限高为24米,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5%,配建社会停车场(50个停车位);010322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用地面积0.5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3,建筑限高为12米,建筑密度不大于10%,绿地率不小于10%;
(5)010311调整后为商务用地(B2),调整后用地面积为1.07公顷,容积率为2.0-3.0,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6)010313调整后分别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为2.37,建筑限高为50米,容积率为1.5-2.5,其他规划指标不变;010325地块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1.36公顷,容积率2.0-3.0,建筑限高为5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小于10%;010324地块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0.98公顷,容积率1.5-2.5,建筑限高为6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15%;
(7)010314调整后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6.91公顷,容积率1.5-2.5,建筑限高为40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8)010316调整后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1.82公顷,容积率1.5-2.5,建筑限高为40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9)010320调整后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为6.47公顷,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10)因以上调整,公园绿地、道路、交通等用地面积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指标详见附表)
公示方式: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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