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接待招商引资流程是怎样的?
拟选址新邵县域范围内项目由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负责前期接触、洽谈。
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
如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由乡镇、街道(园区)提出申请,由商务局和业务部门牵头组织。
由招商引资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进行集体会审。
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会审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
5、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拟选址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所有招商项目注册地点必须在新邵县,并在新邵县办理税务登记,按章纳税。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投资商商定招商协议书(初稿),并将协议书(初稿)报法制办审核通过,方可签订。
3、投资方投入基建、设备、设施等建设 ;
4、建成营业或投产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规划局)和房屋产权证(住建局);
5、投资方达到投产或开业条件后,进入经营阶段 。
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级政府报告和工作计划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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