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南洋浜东南原车丽容大楼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南洋浜东南原车丽容大楼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前往南洋浜东南原车丽容大楼及周边地块办公室书面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
南洋浜东南原车丽容大楼及周边地块办公室地址:魏塘街道办事处东二楼202室;联系电话。
附件:南洋浜东南原车丽容大楼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南洋浜东南原车丽容大楼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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