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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嘉善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方案听证会公告须知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决定对嘉善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4:30

  二、听证会地点: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嘉善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方案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报名。听证代表按听证须知中的原则和数量确定,由听证会举办机构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顺序确定。旁听不超过5名,按报名时间顺序由听证会举办机构确定。申请报名时间:11月10日-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 00-17:30)(详见附件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联系人:陈晓峰          联系电话

  年满18周岁户籍在嘉善县的公民、登记地在嘉善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熟悉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旁听,应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旁听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报名时间顺序确定旁听人员。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熟悉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本县单位持介绍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确定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参加报名未获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人数不超过5个,按报名时间顺序指定,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旁听通知书》。

  3、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嘉善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方案》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举办单位。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6、听证代表和旁听者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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