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拟对嘉兴市嘉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羊毛衫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桐乡市屠甸镇前进路518号的5#厂房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工艺为“调节-混凝反应-A/O-沉淀”进入均质池)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均质池,蒸汽冷凝水部分回用,部分直接直接进入均质池。废水纳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的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印花网版制作过程产生的感光胶废气和绷网胶废气通过收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其余废气排放形式均为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应排放限值。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噪声源控制,厂区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污泥、废网框、废浆料、废胶、胶水和浆料包装桶、废菲林片、废印花网、废机油和机油桶、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固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纱线、一般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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