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停用相关特种设备的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10 条的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决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浙江果先生实业有限公司、嘉善祥裕机械有限公司、嘉兴抓马商贸有限公司、嘉善福山木业有限公司、艺声电子嘉善有限公司、诗柯曼装饰工程(嘉善)有限公司、浙江博睿印染设备有限公司、嘉善仁君装卸服务部等八家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办理注销、停用手续(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15日。
如有异议,可向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启用手续。
公告注销、停用的特种设备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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