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605488):福莱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公开发行了429.018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2,901.80万元,并于2023年2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12”。
“福新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2023年1月4日至2029年1月3日,转股期限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9年1月3日。
自2024年7月8日(因前一次转股变动而修订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截至日次日))至2025年3月27日期间,“福新转债”已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数量为11,598,688股。根据本次“福新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11,598,688元,公司股份增加11,598,688股。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了《福莱新材关于公司部分厂房拟搬迁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原厂区“嘉善县姚庄镇镇南路86号”已腾空移交,部分厂区搬迁至“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办理“一照多址”业务的要求,将在营业执照中相应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对应《公司章程》中的内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嘉善县姚庄镇镇南路86号;嘉善县姚庄镇清丰路8号。)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嘉善县姚庄镇清丰路8号。)
以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以工商登记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796,575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1,395,263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 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制 造;纸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 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 场所设在:嘉善县姚庄镇镇南路 86号; 嘉善县姚庄镇清丰路 8号。)。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 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制 造;纸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 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 场所设在: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 269号; 嘉善县姚庄镇清丰路 8号。)。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9,796,575 股,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89,796,575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1,395,263 股,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01,395,263股。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蕞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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