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嘉善产业新闻 > 正文内容

邓州发布蕞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admin4个月前 (02-12)嘉善产业新闻37

  邓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24〕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21日以豫政土〔2024〕1003号文件批准征收集体土地共计10.1544公顷。现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将本次补偿方案公告如下:

  邓州市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花洲街道办事处、湍河街道办事处、张楼乡3个乡镇(街道)三里阁社区、三里河社区、八里王社区、许庄社区、老李庄社区、金雷社区、小丁村、大丁村、北张坡村9个村庄(社区)。

  三、被征地村组土地面积及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执行。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蕞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标准为64.2万元/公顷。

  地上附属物补偿费标准,依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邓州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邓政〔2017〕3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依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邓州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邓政〔2017〕3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青苗补偿标准:1.8万元/公顷。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属证书面积自动核减,相关权利人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办理注销登记(15日),逾期视为放弃,该区域所有权证书视为作废。请互相转告。

  凡从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征地告知书》并现场调查确认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属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不服本公告,可在60日内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逾期不复议视为放弃。

  2024年12月16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嘉善厂房土地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寓房安置价格标准的通知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寓房安置价格标准的通知

  善政办发〔2018〕22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寓房安置价格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寓房安置价格标准的通知...

嘉祥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多少

嘉祥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具体数额要根据不同地区、用地性质、拆迁面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通常,征地拆迁补偿费包括房屋补偿费、土地取得费、过渡期...

回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

回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48条规定,拟征收回民区攸攸板镇孔家营村1.7732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四至为倘不浪村以西、新华西...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分局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分局

  为更好的转变大亚湾区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大亚湾区区域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区管委会开展大亚湾区千亿级产业园(塘横片区)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区管委会工作部署,需对项目四期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及...

我县棚改二期7个地块公布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

我县棚改二期7个地块公布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

  昨天,我县棚改二期共7个地块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方案正式公布。目前,已进入候选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选择阶段。   在县城区老火车站地块的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