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拟对浙江大隆合金钢有限公司原规模技改提升及厂房改造项目(年产10万吨合金钢)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大隆合金钢有限公司原规模技改提升及厂房改造项目(年产10万吨合金钢)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陶庄镇汾湖南路153号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6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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