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河镇完成首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案件
近日,琉璃河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一站式”无缝衔接,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拖欠土地承包费的纠纷案件。这是琉璃河镇首例人民调解“一站式”司法确认案件,从实现受理、调解、达成协议到完成司法确认仅用时3个工作日,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效率的有效结合。
近日,琉璃河镇某村村委干部来到司法所,希望调解一起村民欠缴土地承包费的纠纷问题,起因是该村内一村民承包一块土地十年,今年十月底承包期限到期之时,仍欠缴4.5万元承包费,因个人原因,该村民不愿意缴纳欠款,导致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无法达成一致。
调解员及时梳理相关证据,厘清基本事实后,联合镇经管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经过调解,蕞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蕞终经过窦店人民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
下一步,琉璃河镇将坚持“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调解模式,继续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调解服务,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审核丨刘克龙 龚明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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