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土告示[2024]65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桐乡市乌镇镇,花石东路南侧,东怡路西侧
一类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30年
联系单位: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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