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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婺城区工业用地有机更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婺城区工业用地有机更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婺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业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婺城区工业用地有机更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婺城区经济商务局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2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37480068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婺城区工业用地有机更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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