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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合同尾款拨付公示

  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验收管理办法》,《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0]94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善政办发[2021]39号)等文件精神,嘉善尚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凡耕(湖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赋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向县商务局提出验收工作申请。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邮管局和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项目验收单位,于2024年3月14日对该项目三家承办单位,重点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合同执行进度、项目实际效果进行了评审验收。2024年3月份三家承办企业对验收意见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认真研究措施,立说立改立行,不折不扣地抓好问题整改,向商务局上报整改报告。

  经审核确认:项目承办单位嘉善尚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凡耕(湖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赋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期内已完成目标规定的100%进度,完成整改要求。根据嘉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领导小组的阶段性验收评价报告,本阶段拨付给三家项目承办单位资金合计金额947,850.00元(玖拾肆万柒千捌佰伍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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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为11月18日至1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嘉善县商务局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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