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规定》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9月23日上午,全县出租房屋整治推进会召开。县领导陈天荣、曹雪龙、郁伟华出席会议。
会上,县公安局通报出租房屋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解读出租房屋整治标准;魏塘街道、姚庄镇就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作经验交流;惠民街道、西塘镇就出租房屋整治工作作表态发言。
本月初,我县正式下发了《嘉善县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规定》,这也是嘉兴市头部部以“政府令”出台的关于出租房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我县下一步推进工作提供了依据。《暂行规定》重点明确了出租房屋管理的“五个到位”“十个不准”,据悉,《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天荣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暂行规定》正式施行前,抓紧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把《暂行规定》宣传到位,提高房屋出租人的知晓率,确保实现居住出租房屋信息登记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流动人口登记率和准确率,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责任状签订率均达到100%。同时,按照“五个到位”“十个不准”的标准,彻底整治出租房安全隐患,规范出租房中介市场。
陈天荣要求,下一步,我县要全面推广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资格审查、受理登记、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要求,对拟出租的房屋从严审核,对不符合出租条件的,一律不准出租。同时,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对出租房屋实施有效管理。陈天荣指出,出租房屋整治要打好“组合拳”,要与拆违相结合,与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相结合,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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