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关于嘉善县魏塘镇体育南路119号405-408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在嘉善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嘉善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善县魏塘镇体育南路119号405-408号房产(含室内固定装修)。405-408号房产产权证记载房号为8-50、8-51、8-52、8-53(现场门牌号分别为407、406、405、404),建筑面积分别为49.5㎡、49.5㎡、49.5㎡、49.5㎡,总层数5层,所在第4层,框架结构,规划用途:办公。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4.5㎡,地类(用途)商业服务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为2039年12月14日。具体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权证编号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00083827;土地使用权证:善国用(2004)第1-993号。
起拍价:640000元,保证金:92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嘉善县人民法院办妥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嘉善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14时30分至本院5号楼执行局接待大厅集合,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7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本标的物如存在本院未知(或无法通知联系)但具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的利害关系人,该利害关系人应于2017年7月5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以表明竞买意向,该优先权资格由本院审查确认后再予以补充公示。逾期未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7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善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嘉善县农行魏塘支行,账号:8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成交信息,信息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线监督电话:。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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