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审计局关于嘉善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及嘉善县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将对嘉善县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嘉善县 2018年至2020年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对重大事项将追溯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1年7月12日起。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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