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人民法院关于嘉善县魏塘街道水韵金城18幢1单元202室不动产拍卖(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嘉善县魏塘街道水韵金城18幢1单元202室不动产的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0日10时至2023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嘉善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嘉善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善县魏塘街道水韵金城18幢1单元202室不动产(含室内固定装修及储藏室)。
建筑面积:93.45㎡,所在层/总层数:2/5,规划用途:商业,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登记日期:2018年12月10日。土地使用权面积32.53㎡,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商业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43年1月8日。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8)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62465号。
起拍价:41万元,保证金:7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嘉善县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安排在2023年10月9日,具体的时间段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并准时到场,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收房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确定的实际金额为准。缴纳方式: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相关部门开具的抬头为被执行人的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为被执行人垫付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联系人:李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的,本次拍卖公告期间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逾期未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买受人应于2023年10月31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也可直接前往本院缴费窗口当场缴纳: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留言备注:拍卖尾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立案大厅缴费窗口(支持银联POS机刷卡、支付宝、微信支付)。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浙江省嘉善县公证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西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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