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5月21日起施行。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浙自然资函〔2021〕4号),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地块(项目)按照本通知执行。《关于调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善政办发〔2018〕17号)、《关于调整集体土地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善政办发〔2018〕18号)、《关于调整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善政办发〔2018〕19号)、《关于调整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标准的通知》(善政办发〔2018〕20号)和《关于调整树木等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善政办发〔2018〕21号)同时废止。
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一、房屋重置价标准(房屋等别见附件1)。
1.楼房重置单价:砖混特等1375元/平方米,砖混一等1295元/平方米,砖混二等1100元/平方米,砖混三等920元/平方米。
2.平房重置单价:砖混结构73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600元/平方米。
二、树木等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附件2-4)。
1.树木等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3)大棚设施栽培菜瓜22000元/亩以下(苗期13200元/亩以下,中期17600元/亩以下,收获期22000元/亩以下,毛竹标准大棚相应减500元/亩)。
(4)成片种植的果树、花木根据种植时间、标准、质量等因素一般33000元/亩以下。
2.各镇(街道)按照上述标准开展征地补偿,成片种植的果树、花木应在正常的密植度以内,超出部分不予认定;涉及特种种植养殖的,其补偿标准由相关专业机构评估确定。
三、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补偿标准(附件5)。
四、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标准。
1.被征收人选择公寓房(或公寓房结合货币)安置且自行过渡的,给予从其搬迁之日起到被安置后六个月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给予一次性八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人选择宅基地安置的,给予从其搬迁之日起到被安置后八个月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2.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700元/月·户加350元/月·人发放。
3.搬家补助费标准:1800元/次,每户按两次计算。
五、房屋拆迁安置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1.宅基地安置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为6万元/户。
2.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征地四项补偿结算中补助到安置小区建设单位。
六、镇、村(社区)两级务工费按1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统一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
5.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补偿明细表
现浇卫生间、楼梯、天沟、雨蓬及阳台等
九五砖实心墙,设置中间走廊或复杂分隔墙
外墙马赛克、釉面砖或高级涂料,内墙石灰砂浆
现浇楼梯,含梯栏(现浇砼栏,或钢栏,或木栏)
地圈梁1道,圈梁2道,结构柱12柱
标准水电卫设施齐全,每层设置二间标准卫生间(现浇地坪),设置独立厨房
现浇阳台,含护栏(现浇砼栏,或钢栏,或木栏)
砼条形基础,基础底宽1.2米,基础深度1.2米
小瓦双坡,砖望板,木桁条(或砼桁条),木椽子
南北预制挑檐(天沟),落水管及防水层
九五砖实心墙,设置中间走廊或复杂(中间2道)分隔墙
外墙水泥砂浆,内墙石灰砂浆(0.9M高水泥墙裙)
有腰木门窗或实腹钢门窗,含油漆及附配件
现浇楼梯,含梯栏(现浇砼栏,或钢栏,或木栏)
地圈梁1道,圈梁2道,结构柱8柱
标准水电,每层设置二间标准卫生间(现浇地坪)
现浇阳台,含护栏(现浇砼栏,或钢栏,或木栏)
底层水泥地坪,楼面预制多孔板,水泥砂浆面层
砼条形基础,基础底宽1.2米,基础深度1.2米
小瓦双坡,砖望板,木桁条(或砼桁条),木椽子
每层设置正规卫生间2间(非后置)
南北预制挑檐(天沟),落水管及防水层
八五砖三斗一盖墙体,设置中间走廊或复杂(2道)分隔墙
外墙水泥砂浆,内墙石灰砂浆(0.9M高水泥墙裙)
有腰木门窗或实腹钢门窗,含油漆及附配件
预制梯板,含护栏(预制砼栏,或钢栏,或木栏)
标准水电,每层设置2间标准卫生间(设计建造时适配,非后置)
预制阳台,含梯栏(预制砼栏,或钢栏,或木栏)
底层水泥地坪,楼面预制多孔板,水泥砂浆面层
九五砖条线基础(或块石基础),基础底宽1.2米,基础深度1.2米
平瓦双坡,油毡,木砼条(或砼桁条),木椽子
底层设置独立厨房(含厨房分隔墙)
后置卫生间(含卫生间分隔墙)或简易卫生间
南北预制挑檐(天沟),落水管及防水层
八五砖三斗一盖墙体,中间配置楼梯、厨房及卫生间分隔墙
外墙水泥砂浆,内墙石灰砂浆(0.9M高水泥墙裙)
有腰木门窗或实腹钢门窗,含油漆及附配件
预制楼梯,含梯栏(预制砼栏,或钢栏,或木栏)
标准水电,设置后置卫生间(或简易卫生间)
预制阳台,含护栏(预制砼栏,或钢栏,或木栏)
地层水泥地坪,楼层预制多孔板,水泥砂浆面层
九五砖条线基础(或块石基础),基础底宽1.2米,基础深度1.2米
备注:实际评估中,评估标的价值超过本标准的,或者被补偿人有异议的,可申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定。
一、豆类(大豆、蚕豌豆、杂豆)、薯类(马铃薯、甘薯)、玉米、高粱、荞麦等粮食作物
二、青菜、大白菜、小白菜、葱、蒜、菠菜、菊花菜、苋菜、花菜、芋艿、丝瓜、冬瓜、南瓜、藕、菱等
三、甜瓜、西瓜、地蒲、番茄、苦瓜、黄瓜、茭白等
备注:实际评估中,评估标的产值超过本标准的,或者被补偿人有异议的,可申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定。
距地面1米处为直径标准,Ф标准为厘米,下同。成片按标准种植:
新种1500元/亩以下,一年以上3000元/亩以下,二年以上5000元/亩以下,三年以上8000元/亩以下,五年以上12000元/亩以下。
另外,根据年份不同、苗木品种、规格和密度不同差异较大,按评估确定。套种作物不另外补偿。
80-99年树龄的大树为后备古树,应予以保留,原则上不允许私自买卖;100年以上树龄的为古树,坚决予以保留,严禁私自买卖。有条件时由政府予以收购。收购价以实际评估为准。
二、杨、槐、棟、梧桐、泡桐等各种杂树
三、香樟、朴树、榉树、无患子、女贞等
四、桂花、茶花、广玉兰、白玉兰等
竹园内零星树木、地面作物等算在竹园补偿内,不另外补偿。成片种植1亩以上以笋用为主的竹林,盛产期25000元/亩以下。
成片(覆盖度80%以上)2200-22000元/亩(包括苗圃)。
成片(覆盖度80%以上)2200-8800元/亩(包括苗圃)。
成片(200平方米以上):新种2750元/亩以下,二年生4400元/亩以下,三年生6600元/亩以下,初果期8800元/亩以下,盛果期11000元/亩以下。常规种植模式盛果期38株/亩,盛果期前每亩株数适当增加,特色新品种、新种植模式不超过常规种植的2倍。
成片(200平方米以上):新种2750元/亩以下,二年生4400元/亩以下,三年生6600元/亩以下,初果期8800元/亩以下,盛果期11000元/亩以下。常规种植模式盛果期41株/亩,盛果期前每亩株数适当增加,特色新品种、新种植模式不超过常规种植的2倍。
成片(200平方米以上):新插2200元/亩以下,新种9900元/亩以下(其中棚架6600元/亩),初果期17600元/亩以下,盛果期22000元/亩以下。常规种植模式盛果期220株/亩,盛果期前每亩株数适当增加,特色新品种、新种植模式不超过常规种植的2倍。
成片(200平方米以上):新插2200元/亩以下,新种8800元/亩以下(其中棚架4400元/亩),初果期14300元/亩以下,盛果期19800元/亩以下。常规种植模式盛果期300株/亩,盛果期前每亩株数适当增加,特色新品种、新种植模式不超过常规种植的2倍。
成片(200平方米以上):新插2200元/亩以下,新种8800元/亩以下(其中棚架4400元/亩),初果期14300元/亩以下,盛果期19800元/亩以下。常规种植模式盛果期900株/亩,盛果期前每亩株数适当增加,特色新品种、新种植模式不超过常规种植的2倍。
成片(200平方米以上):新种3300元/亩以下,二年生5500元/亩以下,三年生8800元/亩以下,初果期11000元/亩以下,盛果期16500元/亩以下。常规种植模式盛果期90株/亩,盛果期前每亩株数适当增加,特色新品种、新种植模式不超过常规种植的2倍。
成片(200平方米以上):新种6600元/亩以下(包括土壤改良等),二年生9900元/亩以下,三年生16500元/亩以下,初果期22000元/亩以下,盛果期33000元/亩以下。常规种植模式盛果期300株/亩,盛果期前每亩株数适当增加,特色新品种、新种植模式不超过常规种植的2倍。
成片(200平方米以上):新种2750元/亩以下,二年生3300元/亩以下,三年生5500元/亩以下,初果期7150元/亩以下,盛果期10000元/亩以下。常规种植模式盛果期110株/亩,盛果期前每亩株数适当增加,特色新品种、新种植模式不超过常规种植的2倍。
十八、石榴、柿子、枇杷、李子、枣子、金桔等
成片(200平方米以上):新种2750元/亩以下,二年生3300元/亩以下,三年生5500元/亩以下,初果期7150元/亩以下,盛果期8800元/亩以下。
备注:实际评估中,评估标的价值超过本标准的,或者被补偿人有异议的,可申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定。
一、虾蟹类(包括青虾、河蟹、小龙虾、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等)
补助标准为放养初期和收获期靠低档,养殖中期靠高档,大棚养殖模式补偿标准可提高到1.0-1.2万元/亩
二、龟鳖类(中华鳖、巴西龟、草龟等)
根据养殖产量、护坡、收获期等确定补助标准
三、特色鱼(包括黄颡鱼、泥鳅、加州鲈鱼、鳜鱼等)
根据放养、产量及收获期确定补助标准,大棚养殖补助标准可提高到1.0-1.2万/亩
根据养殖产量、护坡、收获期等确定补助标准
备注:池塘养殖设施及房屋、设备等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实际评估中,评估标的价值超过本标准的,或者被补偿人有异议的,可申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定。
标准石块、砼板砌筑,长1.8M以上
农田水利设施(沟、渠、路、电、水等)
备注:1.实际评估中,评估标的价值超过本标准的,或者被补偿人有异议的,可申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定;
2.有关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实际标准未达到说明要求的,酌情扣减补偿标准。
善政发〔2021〕9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pdf
版权声明:本文由嘉善厂房土地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